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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、统计局正式发文: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!
2025-03-29 16:29:09

《通知》中对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再次进行了明确: 基本定义: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,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、动力使用,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、 材料使用。 具体范畴: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、芳烃、炔烃、醇类、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及其制品等,属于 原料用能范畴;若用作燃料、动力使用,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。 此前的2021年12月8日-10日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。本次会议有多个首提内容,其中“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 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”的内容,对我国煤化工行业将产生重大利好,影响深远。 《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》(国发〔2021〕33号)提出“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双控考核。”即 作为原材料使用的能源既不纳入综合能源消费量的统计、也不纳入能耗强度的计算中,这是我国能源统计方法体系和数据 体系的一个重大变革,不管是历史基础数据还是未来统计数据都将产生重大变化,也深刻影响能耗双控目标的制定和实 施。